父亲欠债,儿子是否需要偿还?
海盐法律咨询
2025-04-13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儿子不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。每个公民都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父母与子女之间并不具有连带偿债责任,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父亲的债务由父亲本人负责,不会影响到儿子的财产。然而,如果父亲去世且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,儿子在继承遗产时只能在其继承部分承担相应责任,不得超过自己继承的份额。此外,法律明确规定,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费用和必要支出由全体家庭成员平均分担,但这并不等同于偿还债务。因此,儿子通常无需为父亲的债务提供偿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条:每个公民都享有民事权利,同时也承担民事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七条: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,应当在受遗赠的财产份额的范围内予以偿还;不足以偿还的,由其他继承人提供补偿。但是,这种补偿不得超过其他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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